索引號 | 01526101-9-06_A/2018-0509002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農業(yè)農村局 |
公開目錄 | 結果公示 | 發(fā)布日期 | 2018-05-07 15:4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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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規(guī)定,農藥經營者應當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yè)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知識,熟悉農藥管理規(guī)定,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2017年6月1日前已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一年內達到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并依法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為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騰沖市農業(yè)局及時組織開展農藥經營人員上崗培訓,要求全市所有農藥經營人員和將要從事農藥經營的人員必須參加56學時以上的培訓。計劃培訓從4月份開始到8月份結果,共舉辦11期,約500人。
為使培訓取得實效,農業(yè)局植保站及培訓機構共同編制了《騰沖市農藥經營上崗培訓材料匯編》。內容主要包括農藥法律法規(guī)、農藥監(jiān)督管理、農藥基礎知識、農作物主要病蟲分類及識別和水稻、玉米、油菜、麥類、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等作物主要病蟲害識別及防治技術。
目前,我市農藥經營上崗培訓班已順利舉辦2期,培訓學員99人。培訓課程主要圍繞《騰沖市農藥經營上崗培訓材料匯編》進行授課,培訓嚴格教學管理,授課教師均采用PPT授課,嚴謹教學,學員培訓結束需通過閉卷考試,合格者發(fā)放《農藥經營上崗培訓合格證》。此證作為農藥經營許可必要條件之一。
通過開展農藥經營人員上崗培訓工作,增強了農藥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農藥相關知識水平,同時使經營者持證上崗,守法經營,有效減少了農藥安全隱患,對規(guī)范農藥經營行為,正確指導農業(yè)生產及農藥安全銷售、科學使用農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