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18-X-/2021-0401001 | 發(fā)布機構(gòu) |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開目錄 | 結(jié)果公示 | 發(fā)布日期 | 2021-04-01 10:14:52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季度行政處罰案件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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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證件類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處罰依據(jù)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nèi)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處罰機關(guān) | 處罰機關(guān)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數(shù)據(jù)來源單位 | 數(shù)據(jù)來源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備注 | 失信行為 |
騰導游王×美向游客兜售物品案 | 身份證 | 騰文綜罰字〔2021〕第01號 | 向游客兜售物品 |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 | 罰款 | 對導游做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 0.1 | 2021年1年12 |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 | ||||||||
騰沖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案 |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 | 騰文綜罰字〔2021〕第02號 | 擅自變更旅游行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一百條、《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進行處罰 | 罰款、暫扣導游證2個月 | 對騰沖原騰旅行社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對直接責任人鄒知芙和王興菊分別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00),并暫扣導游證2個月;對直接責任人楊麗罰款人民幣陸仟元(6000.00),并暫扣導游證2個月。 | 7.6 | 2021年3 月19日 |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