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厲打擊“三非”人員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調動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發(fā)現(xiàn)、舉報、控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的境外人員(以下簡稱“三非”人員)積極性,嚴厲打擊“三非”人員,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輸入,現(xiàn)將相關獎勵事項通告如下:
一、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舉報新進入我市的“三非”人員,組織、運送或介紹、幫助他人偷越國(邊)境違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員的單位和個人。
(一)舉報人可通過口頭、電話、微信、電子郵箱等方式舉報,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對舉報線索進行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二)在抵邊村組每發(fā)現(xiàn)并控制一名“三非”人員獎勵人民幣六千元;市內其它區(qū)域抓獲一人,獎勵舉報者人民幣一千元。
(三)舉報內容為同一線索或同一案件的,按舉報時間對第一舉報人進行獎勵,后舉報人不予獎勵。
(四)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謊報警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依法依規(guī)從嚴處理。
二、對組織、運送或介紹、幫助他人偷越國(邊)境違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員的單位或個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境外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三、本通告由騰沖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四、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騰沖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