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85-X-02_D/2018-0621002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北海鎮(zhèn) |
公開目錄 | 公開指南 | 發(fā)布日期 | 2018-07-25 1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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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08年5月1日制訂并公示)
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特編制本指南。
一、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主動公開信息
(一)主要內容
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領導信息、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工作職責、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劃、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公文及規(guī)范性文件、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具體信息可參見《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范圍及時限
《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范圍的主要依據(jù)。《目錄》將會根據(jù)信息產(chǎn)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
本機關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為自形成或變更之日內20個工作日內通過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予以主動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公開形式
《目錄》為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主動公開信息采取網(wǎng)上公開的方式。
網(wǎng)址為:/TCXZFXXGK/103031970463744000/index.html
本機關還將采取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公共媒體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機關的信息,可以填寫《北海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一)受理申請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北海鄉(xiāng)黨政辦公室,辦公地址:北海鄉(xiāng)新樂村老大門組1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875-5130001
傳真號碼:0875-5130001
通信地址:北海鄉(xiāng)新樂村老大門組1號,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
郵政編碼:679100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申請的具體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表》從北海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TCXZFXXGK/103031970463744000/index.html)下載或向本機關申請《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
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北海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親自到機關、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申請的辦理步驟
(1)審查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
(2)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可以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④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本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⑥本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本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1)本機關受到政府信息申請,能夠當場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當場提供;
(2)本機關不能當場提供信息的,自受到信息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
(3)本機關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4)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梢允杖z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jīng)濟困難的,經(jīng)本人申請、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申請公開本行政機關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行政機關可以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附件: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下載)
北海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 請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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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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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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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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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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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組織 |
名稱 |
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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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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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聯(lián)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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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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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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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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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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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概況 |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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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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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取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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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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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 申請 請?zhí)峁┫嚓P證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可多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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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