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78-8-11_B/2018-0730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騰越街道辦事處 |
公開目錄 | 義務教育 | 發(fā)布日期 | 2018-06-22 16:2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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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我市城區(qū)(范圍為騰沖市騰越鎮(zhèn)14個城市社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2018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對象和證明材料
(一)招生方式
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錄取,網(wǎng)上公布結(jié)果并提供兩次報名和錄取機會。
(二)招生對象
1. 小學:戶籍在城區(qū)公辦學校服務范圍內(nèi),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進城務工(經(jīng)商)人員(以下統(tǒng)一表述為“進城務工人員”)和外來務工(經(jīng)商)人員(以下統(tǒng)一表述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的適齡兒童。
2. 初中:戶籍在城區(qū)公辦學校服務范圍內(nèi),接受完小學六年義務教育的適齡少年;進城務工(經(jīng)商)人員(以下統(tǒng)一表述為“進城務工人員”)和外來務工(經(jīng)商)人員(以下統(tǒng)一表述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接受完小學六年義務教育的適齡少年。
(三)報名錄取驗證時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家長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對照報名條件,確定應提供的證明
材料,用于網(wǎng)上報名及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如下:
1. 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簿;
2.提供房產(chǎn)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者,必須是適齡兒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
3. 提供居住證者,同時提供“居住證發(fā)放回執(zhí)”,其中,報名時間必須在居住證簽注的有效期內(nèi);
4.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城區(qū)租房居住的,提供騰越派出所開具的“居住證明”;
5. 已購房但房產(chǎn)證正在辦理或房產(chǎn)證用于抵押貸款的,提供購房合同或房產(chǎn)證復印件;
6. 符合優(yōu)惠政策的,提供對應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和范圍
(一)招生計劃
1. 小學:
學 校 |
教學班 |
每班人數(shù) |
總?cè)藬?shù) |
騰沖市實驗學校小學部 |
10 |
45 |
450 |
騰沖市實驗學校小學部 分校(原騰越中心分校) |
2 |
45 |
90 |
騰越鎮(zhèn)第一完全小學 |
4 |
45 |
180 |
騰越鎮(zhèn)第二完全小學 |
4 |
45 |
180 |
騰越鎮(zhèn)第四完全小學 |
1 |
45 |
45 |
騰越鎮(zhèn)觀音塘民族完小 |
1 |
45 |
45 |
騰越鎮(zhèn)上綺羅完全小學 |
2 |
45 |
90 |
騰越鎮(zhèn)下綺羅完全小學 |
2 |
45 |
90 |
騰越鎮(zhèn)山河明德小學 |
1 |
45 |
45 |
騰越鎮(zhèn)云山完全小學 |
1 |
45 |
45 |
騰越鎮(zhèn)里仁明德小學 |
1 |
45 |
45 |
騰越鎮(zhèn)核桃園完全小學 |
1 |
45 |
45 |
合計 |
30 |
45 |
1350 |
2. 初中:
學 校 |
教學班 |
每班人數(shù) |
總?cè)藬?shù) |
騰沖市實驗學校初中部 |
10 |
50 |
500 |
騰沖市第一中學 |
8 |
50 |
400 |
騰沖市第八中學 |
4 |
50 |
200 |
騰沖市民族中學 |
6 |
50 |
300 |
合計 |
28 |
50 |
1400 |
(二)招生范圍
根據(jù)騰沖市城區(qū)規(guī)劃和校點布局,結(jié)合城區(qū)學校辦學規(guī)模及各小區(qū)人口密度實際,劃定各公辦學校招生范圍。
(一)小學
學 校 |
招生范圍(以小區(qū)為單位) |
騰沖市實驗學校小學部 |
1. 天成社區(qū):霽虹小區(qū)、騰北小區(qū)、忠勇路小區(qū)、銀河小區(qū)、順華小區(qū);2. 文星社區(qū);3. 秀峰社區(qū):硯塘小區(qū)、黌學小區(qū)、順城小區(qū)、吉昌小區(qū);4. 東山社區(qū);5.硯湖社區(qū);6. 滿邑社區(qū):元吉小區(qū)。 |
騰沖市實驗學校小學部分校 (原騰越中心分校) |
1. 觀音塘社區(qū):松園小區(qū)、軍民小區(qū)、河畔小區(qū)、東營小區(qū)、紅星小區(qū)、翡翠小區(qū);2. 寶峰社區(qū):錦繡雅苑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第一完全小學 |
1. 秀峰社區(qū):泰安小區(qū)、新聞一小區(qū)、新聞二小區(qū)、廣仁小區(qū)、盈東小區(qū)、東方小區(qū)、融騰小區(qū)、盈仁小區(qū)、盈鳳小區(qū)、盈貿(mào)小區(qū)、鳳山小區(qū)、正義小區(qū);2. 山源社區(qū):城南小區(qū)、鳳寧小區(qū)、陽光小區(qū)、茶苑小區(qū)、文筆小區(qū)、范家坡小區(qū);3. 滿邑社區(qū):上村小區(qū)、華園一小區(qū)、華園二小區(qū)、華園三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第二完全小學 |
1. 山源社區(qū):來鳳小區(qū)、官廳小區(qū)、沙家巷小區(qū)、山腳小區(qū)、團坡小區(qū);2. 天成社區(qū):晉家園小區(qū)、萬壽路小區(qū)、麥子田小區(qū)、明和小區(qū)、鳳翅園小區(qū)、文鳳小區(qū)、振興小區(qū)、光華小區(qū)、建華小區(qū)、疊園小區(qū)、太極小區(qū)、疊水河小區(qū)、商貿(mào)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第四完全小學 |
滿邑社區(qū):中村小區(qū)(含觀山悅)、下村小區(qū)、趙家巷小區(qū)、菜園坡小區(qū)、新生邑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觀音塘民族完小 |
1. 金源社區(qū):世紀城小區(qū);2. 觀音塘社區(qū):玉泉小區(qū)、觀音塘小區(qū)、李家巷小區(qū)、陳家巷小區(qū)、云龍小區(qū)、濱河小區(qū)、花園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上綺羅完全小學 |
上綺羅社區(qū) |
騰越鎮(zhèn)下綺羅完全小學 |
下綺羅社區(qū) |
騰越鎮(zhèn)山河明德小學 |
金源社區(qū):吉祥小區(qū)、如意小區(qū)、平安小區(qū)、小羅綺坪小區(qū)、上龍馬窩小區(qū)、下龍馬窩小區(qū)。 |
騰越鎮(zhèn)云山完全小學 |
云山社區(qū) |
騰越鎮(zhèn)里仁明德小學 |
侍郎壩社區(qū) |
騰越鎮(zhèn)核桃園完全小學 |
寶峰社區(qū):寶峰小區(qū)、錦繡小區(qū)、桃園小區(qū)、伊江小區(qū)、向陽小區(qū)。 |
(二)初中
學 校 |
招生范圍(以小區(qū)為單位) |
騰沖市實驗學校初中部 |
1. 文星社區(qū);2. 滿邑社區(qū):趙家巷小區(qū)、上村小區(qū)、中村小區(qū)、下村小區(qū)、元吉小區(qū);3. 秀峰社區(qū):硯塘小區(qū)、黌學小區(qū)、吉昌小區(qū)、順城小區(qū);4. 天成社區(qū):霽虹小區(qū)、忠勇路小區(qū)、銀河小區(qū)、順華小區(qū)、騰北小區(qū);5. 硯湖社區(qū);6. 東山社區(qū);7.原小西中學片區(qū)。 |
騰沖市第一中學 |
1. 山源社區(qū):范家坡小區(qū)、官廳小區(qū)、來鳳小區(qū)、沙家巷小區(qū)、山腳小區(qū)、團坡小區(qū);2. 天成社區(qū):晉家園小區(qū)、萬壽路小區(qū)、麥子田小區(qū)、明和小區(qū)、建華小區(qū)、光華小區(qū)、鳳翅園小區(qū)、文鳳小區(qū)、振興小區(qū)、疊園小區(qū)、商貿(mào)小區(qū)、疊水河小區(qū)、太極小區(qū);3. 秀峰社區(qū):鳳山小區(qū)、正義小區(qū)、融騰小區(qū)、東方小區(qū)、盈鳳小區(qū)、盈東小區(qū)、盈仁小區(qū)、盈貿(mào)小區(qū)、廣仁小區(qū)、新聞一小區(qū)、新聞二小區(qū)、泰安小區(qū)。 |
騰沖市第八中學 |
1. 上綺羅社區(qū);2. 下綺羅社區(qū);3. 滿邑社區(qū):新生營小區(qū)、菜園坡小區(qū)、華園一小區(qū)、華園二小區(qū)、華園三小區(qū);4. 山源社區(qū):文筆小區(qū)、茶苑小區(qū)、城南小區(qū)、陽光小區(qū)、鳳寧小區(qū)。 |
騰沖市民族中學 |
1. 觀音塘社區(qū);2. 寶峰社區(qū);3. 侍郎壩社區(qū);4. 云山社區(qū);5. 金源社區(qū)。 |
三、第一次報名及錄取
(一)報名時間:
1. 小學:2018年8月6日——8月10日。
2. 初中:2018年7月9日——7月13日。
(二)報名網(wǎng)址:
騰沖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yntcjyw.com考試招生欄目。
關注騰沖教育微信公眾號tengchongjyj考試招生欄目了解招生信息。
(三)報名步驟:
1. 網(wǎng)絡注冊:用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號碼注冊,通過手機短信驗證碼驗證后,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2. 填寫報名承諾書;
3. 填寫戶籍地址;
4. 填寫現(xiàn)住址;
5. 填寫基本情況表。
項目 |
戶口類型 |
適齡兒童(少年)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父母(監(jiān)護人) |
戶口簿照片 |
|
姓名 |
性別 |
||||||
編號 |
1 |
2 |
3 |
4 |
5 |
6 |
7 |
內(nèi)容 |
說明:
1. 第1欄“戶口類型”,有3個選項:(1)城區(qū)內(nèi),(2)騰沖市城區(qū)外,(3)騰沖市外。
2. 第7欄“戶口簿照片”,所有報名者都要上傳以下頁面:1.戶主頁面,若戶主不是父(或母)的,加傳一張父(或母)頁面,2.適齡兒童(少年)頁面。
6. 填寫入學志愿
(1)填報志愿數(shù)。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一個志愿。
(2)填報志愿方法。
根據(jù)戶口簿、房產(chǎn)證、營業(yè)執(zhí)照、居住證或騰越派出所出具的城區(qū)居住證明上載明的地址選擇對應的片區(qū)學校報名。
(3)填寫志愿。
項目 |
填報志愿依據(jù) |
社區(qū) |
小區(qū) |
對應學校 |
是否服從調(diào)配 |
佐證材料 |
編號 |
1 |
2 |
3 |
4 |
5 |
6 |
志愿 |
填寫說明:
1. 第1欄“填報志愿依據(jù)”共6個選項,可根據(jù)自己實際情況選擇:(1)戶口、(2)居住證、(3)房產(chǎn)證、(4)營業(yè)執(zhí)照、(5)騰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6)優(yōu)惠條件。
2. 對照志愿依據(jù)上的地址,依次選擇社區(qū)、小區(qū),系統(tǒng)自動生成對應學校;
3. 第6項“佐證材料”,上傳對應證件的原件照片。
7. 網(wǎng)上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的,會收到“您已成功報名”的手機短信通知。審核不通過的,會收到“請您重新報名”的手機短信通知。在報名時限內(nèi),未重新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四)錄取
1. 時間安排:
(1)小學:2018年8月13日——17日
時 間 |
內(nèi) 容 |
8月13日 |
預錄取 |
8月14日 |
到學校驗證 |
8月15-17日 |
后臺終審,發(fā)布第一次錄取結(jié)果和空額學校名單。 |
(2)初中:2018年7月16日——20日
時 間 |
內(nèi) 容 |
7月16日 |
預錄取 |
7月17日 |
到學校驗證 |
7月18-20日 |
后臺終審,發(fā)布第一次錄取結(jié)果和空額學校名單。 |
2. 按照以下批次順序進行第一次錄取:
第一批。按照戶籍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原則錄取城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優(yōu)惠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批。按照以下2個小批次順序錄取城區(qū)以外騰沖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房產(chǎn)證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2)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按照以下3個小批次順序錄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房產(chǎn)證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2)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3)居住證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批。按照騰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載明的地址與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一致的原則,錄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以上錄取順序,在分批錄取過程中,當上一批錄取后有剩余招生指標的,則啟動下一批錄取;當錄取到某一批次出現(xiàn)報名人數(shù)超過該校招生指標時,系統(tǒng)自動進行隨機抽取,抽到的,則被錄入所報名學校;未抽到的,如果在“是否服從調(diào)配”欄選擇了“是”的,系統(tǒng)通過隨機抽取的辦法自動調(diào)配到有空額的學校入學;如果學校不再有空額,抽取剩下的人員屬騰沖市戶口的,回戶口所在地學校就學,屬騰沖市外戶口的,到騰沖市城市社區(qū)以外的學校聯(lián)系就學。如果學校還有剩余學位,報名時在“是否服從調(diào)配”欄選擇了“否”的,將會收到“參加第二次報名”的短信通知,進入第二輪報名,參加第二次預錄取。
被第一次預錄取的,會收到預錄取短信,按照短信提示的時間和要求,到預錄取學校進行驗證,通過學校驗證,確認報名信息與證件原件信息一致的,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系統(tǒng)以短信的形式發(f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如果報名信息與證件原件信息不一致的,經(jīng)確認為弄虛作假者,則取消城區(qū)學校入學資格。
四、第二次報名和錄取
(一)報名時間:
1. 小學:2018年8月20日
2. 初中:2018年7月23日
(二)報名對象:第一次報名未解決就讀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網(wǎng)上報名:
根據(jù)“參加第二次報名”短信通知,登錄系統(tǒng)進行第二次網(wǎng)上報名。報名要求:
1. 填報志愿數(shù)。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可根據(jù)條件填報一至三個志愿。
2. 填報志愿方法。可根據(jù)戶口簿、房產(chǎn)證、營業(yè)執(zhí)照、居住證或騰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有效證件上載明的地址選擇對應的有空額的學校;如果自身擁有的所有證件都沒有找到對應有空額學位的學校,則視為“無證件”,這時,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愿選擇有空額的學校填報。
3. 填報志愿。
項目 |
填報志愿依據(jù) |
社區(qū) |
小區(qū) |
對應學校 |
是否服從調(diào)配 |
佐證材料 |
編號 |
1 |
2 |
3 |
4 |
5 |
6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第三志愿 |
說明:
1. 填報志愿依據(jù)共6項:(1)戶口簿、(2)居住證、(3)房產(chǎn)證、(4)營業(yè)執(zhí)照、(5)騰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6)無證件。
2. 本次報名選擇的“填報志愿依據(jù)”與第一次報名時相同的,不用再上傳佐證材料;如果不相同的,必須重新上傳佐證材料。
3. 網(wǎng)上審核報名信息(同第一次報名)。
(四)錄取
1. 時間安排:
(1)小學:2018年8月21-24日
時 間 |
內(nèi) 容 |
8月21日 |
預錄取 |
8月22日 |
到學校驗證(屬于“無證件”被錄取的,也要到學校進行登記) |
8月23日 |
后臺終審,發(fā)布第二次錄取結(jié)果。 |
8月24日 |
到錄取學校注冊報到 |
(2)初中:2018年7月24—27日
時 間 |
內(nèi) 容 |
7月24日 |
預錄取 |
7月25日 |
到學校驗證(屬于“無證件”被錄取的,也要到學校進行登記) |
7月26日 |
后臺終審,發(fā)布第二次錄取結(jié)果。 |
7月27日 |
到錄取學校注冊報到 |
2. 錄取方法(參照第一次錄取方法)
在本輪錄取中,如果某學校還有剩余學位,但在本次填報志愿時,在“是否服從調(diào)配”欄選擇了“否”的,則被視為主動放棄本年度城區(qū)公辦學校入學資格,不再進行補錄,本年度城區(qū)公辦學校招生入學錄取工作結(jié)束。
被第二次預錄取的,會收到預錄取短信,按照短信提示的時
間和要求,到預錄取學校進行驗證,通過學校驗證,確認報名信
息與證件原件信息一致的,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系
統(tǒng)以短信的形式發(f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如果報名信息與證件
原件信息不一致的,經(jīng)確認為弄虛作假者,則取消城區(qū)學校入學資格。
五、優(yōu)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現(xiàn)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經(jīng)相關部門認定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的,可根據(jù)實際居住地選擇就讀學校(提供對應部門證明材料和本人相關證明)。
(二)在職在編的教職工子女可隨父(母)在現(xiàn)任職學校就讀(提供對應學校證明)。
六、工作紀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 所有城區(qū)中小學校不得招收未在本招生報名系統(tǒng)注冊及報名注冊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
2. 學生學籍按實際招生數(shù)由教育局統(tǒng)一導入學籍系統(tǒng),從2018年起,學校和教育局不再辦理城區(qū)內(nèi)義務教育學校間學生的轉(zhuǎn)學。
(二)紀律要求
1. 嚴肅工作紀律,杜絕營私舞弊,違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嚴禁容留借讀、寄讀、旁聽生和空掛學籍。
七、其它事項
(一)不在有效報名時間內(nèi)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所提供證明辦理時間截至于當年招生公告發(fā)布之日前有效。
(二)報名時填寫報名承諾書并關注報名后的短信提示,按提示要求進行處理。
(三)招生錄取過程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jiān)督和咨詢:
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0875—5132937
2. 業(yè)務咨詢電話:
騰越鎮(zhèn)中心學校:0875—5131902
騰沖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股:0875—5141220
八、本方案由騰沖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騰沖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