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111-5/20240906-00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芒棒鎮(zhèn)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jiān)管 | 發(fā)布日期 | 2024-08-22 13:24:37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避免將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作為食品或食品原料食用,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芒棒鎮(zhèn)現(xiàn)發(fā)布如下預警公告:
一、草烏、附子屬于毒性中藥材,已列入國家《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管理,不是食品,更不能當作普通食品、普通藥膳或用于食品原料食用。草烏、附子所含的烏頭類生物堿只要誤食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
二、嚴禁各餐飲服務單位以任何方式經(jīng)營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依法嚴厲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家庭、個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約他人食用草烏、附子等烏頭類中藥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四、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建筑工地食堂、養(yǎng)老機構食堂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發(fā)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若不慎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及其制品后,出現(xiàn)口舌麻木、惡心嘔吐、呼吸困難、心悸胸悶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催吐,并盡快前往醫(yī)療機構就診,避免延誤救治時機。
六、各村、各部門(站所)要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微博等媒體以及村組會、群眾會等形式,加大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宣傳,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