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77-X/20230331-00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五合鄉(xiāng) |
公開目錄 | 涉農補貼 | 發(fā)布日期 | 2023-03-31 12:27:07 |
文號 | 瀏覽量 |
實行“自主購機、帶機申請、定額補貼、市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方式,按照“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的原則進行資金兌付。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請核驗
(一)現場申請核驗:補貼對象自主擇商、擇機、談價購機后,憑居民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攜本人一折通賬號(對公賬號),并帶著機具(固定設備除外)和發(fā)票到街道生態(tài)文明和農村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農機)申請核驗。按照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核驗,先申請核驗先補貼,后申請核驗后補貼,直至補貼資金用完為止。農科站安排專人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和機具核驗,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基本信息和購機信息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打印出《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交市購機辦一份,補貼對象一份,此表格由購機者、受理經辦人、核驗人員簽字蓋章后生效。購機者對其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核驗部門按照“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現場核驗機具、發(fā)票和相關資料,進行購機者、機具、核驗人三合影,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并在補貼機具顯著位置噴涂“國家補貼機具”“TC2020補貼”標志,以區(qū)別年度和非補貼機具。實行牌照管理的機具(功率≥8.83千瓦),必須先到騰沖市農機監(jiān)理站注冊登記,辦理牌照后再申請核驗,未辦理牌照的機具一律不予核驗和辦理補貼相關手續(xù)。核驗未通過和沒有經過核驗的不予補貼。核驗部門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guī)性審核結果負責。
農科站按照《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流程(試行)》要求進行核驗,核驗申請人是否符合補貼對象條件、所購機具是否在補貼范圍、所購機具相關配置是否符合補貼要求、經銷商是否有代理資質、所開具發(fā)票是否符合要求。購機者、受理經辦人和核驗人員必須簽字按手印,并加蓋單位公章。核驗人員需照兩張照片,一張人機合影(農戶與機具)用于上傳至系統(tǒng)、一張三合影用于打印存檔。《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的聯系電話及銀行賬號需手工填寫,請認真準確填寫,銀行賬號及開戶名稱必須與購機者身份證名稱一致。購機者必須本人到場辦理,一律不準代辦。
(二)APP申請核驗:申請途徑由現場申請改為APP申請,鄉(xiāng)鎮(zhèn)操作員可從APP端受理也可從電腦端受理,在打印出申請表后,其余辦理程序與現場申請核驗一致。
二、資金結算
農科站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三合影圖片、購機發(fā)票復印件、一折通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賬號復印件等報騰沖市購機辦匯總。騰沖市購機辦規(guī)范建立購機補貼檔案資料,編制《2023年度縣級補貼機具結算明細表》和公示表,市農業(yè)農村局、五合鄉(xiāng)政府明顯位置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市購機辦向市財政局報送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和《2023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明細表》。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補貼對象一折通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賬號。
1 | 事項名稱 | 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 |
2 | 公開內容 | 騰沖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
3 | 受理范圍 | 補貼對象為五合鄉(xiāng)范圍內直接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個人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 |
4 | 法律依據 | 農業(yè)部、財政部《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云南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騰沖市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
5 | 實施機構、公開主體 | 五合鄉(xiāng)人民政府 農科站 |
6 | 服務類型 | 跑兩次 |
7 | 辦理時限 | 承諾3天 |
8 | 公開方式 | 公開欄 |
9 | 公開主體 | 五合鄉(xiāng)人民政府 農科站 |
10 | 需提交材料 | 1.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2.本人一折通或本人農村信用合作社賬號。3.購機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
11 | 受理及咨詢部門、地址、電話 | 部門:五合鄉(xiāng)人民政府 農科站 地址:五合鄉(xiāng)人民政府臘勐社區(qū)街子小組41號 電話:0875—5833028 |
12 | 申請表格樣式(表) | 見附件 |
13 | 辦事流程 | 申請購機—自主購機—購機核實—資金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