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33-1-06_C/2017-0825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水務局 |
公開目錄 | 財政預決算 | 發(fā)布日期 | 2017-08-25 08: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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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水利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擬定水利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擬定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組織編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guī)劃、防洪規(guī)劃等水利規(guī)劃。按照規(guī)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管理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和方向,按照規(guī)定權限審批、核準規(guī)劃內和年度計劃內的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加強監(jiān)管。
(3)對全縣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負責全縣水資源統(tǒng)一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負責生活、生產經(jīng)營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的統(tǒng)籌兼顧和保障。擬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guī)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jiān)測。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guī)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qū)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yè)供水和鄉(xiāng)鎮(zhèn)供水工作。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guī)劃,組織擬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qū)劃并監(jiān)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和地下水開發(fā)利用與管理保護工作。
(5)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騰沖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6)負責節(jié)約用水工作。編制節(jié)約用水規(guī)劃,擬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7)負責全縣供水工作。對縣城供水制定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立水源水質的日常檢測制度;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有關專業(yè)規(guī)劃,負責城市供水的管理,對城市供水設施建設、管網(wǎng)規(guī)劃進行審查、審批;對城市供水經(jīng)營、安全用水進行監(jiān)管。
(8)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fā),辦理跨地州河流和國際河流騰沖段的有關事務;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xiāng)鎮(zhèn)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管理水生態(tài)修復和水利風景區(qū)建設。
(9)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guī)劃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jiān)測預報,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jiān)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xié)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jié)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協(xié)調牧區(qū)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規(guī)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fā)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11)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xié)調、仲裁跨鄉(xiāng)(鎮(zhèn))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jiān)察和水行政執(zhí)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jiān)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jiān)督。
(12)組織開展水利行業(yè)質量監(jiān)督工作。承擔水利統(tǒng)計工作。
(13)負責水務系統(tǒng)的科技、教育和對外經(jīng)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外事工作;指導水利隊伍建設。
(14).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6年是“十三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市水務局緊緊圍繞“今年強基礎、明年求突破、后年翻身仗、五年大跨越”的總體要求,狠抓落實,開拓創(chuàng)新,全力推進水務改革跨越發(fā)展。
主要指標穩(wěn)中有增。一年來,累計完成水利建設投資49207萬元(其中:基建投資21130萬元、小農水投資28077萬元),占年度計劃48500萬元的101.5%,同比減少2.44%;完成農村水電投資166105萬元,占年計劃35000萬元的374%;全年共爭取各級水利專項資金9363.1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324.6萬元、省級資金1231萬元、市級資金505.17萬元、縣級資金6302.4萬元)。動工各類水利工程1360件,建成飲水安全工程13件、“愛心水窖”360口,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3.2萬畝,解決農村不安全飲水人口1萬人;完成城鎮(zhèn)供水1283.8萬m3,售水1111.5萬m3,實現(xiàn)自來水銷售收入2727萬元。
民生水利建設推進有力。小地方水庫、花園水庫、大坡水庫、花梨溝水庫等水源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其中:花園水庫工程導流輸水隧洞、攔河壩填筑、白寺干渠、東大溝干渠、引水渠工程基本完成;大坡水庫工程基本完工;花梨溝水庫完成了監(jiān)理、檢測、輸水(導流)隧洞、水保、大壩等7個標段的招標工作,并于9月28日舉行了開工儀式,12月20日順利貫通了進庫(場)公路“毛路”;第八批重點縣2016年項目、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大營整村推進、愛心水窖、清水大香果樹高效節(jié)水項目已完成建設任務;第二自來水廠建設工程穩(wěn)步推進;人飲鞏固提升工程解決了1萬人的飲水問題,其中:涉及9個貧困村15個小組218戶582人貧困人口的飲水鞏固提升。
項目規(guī)劃及前期工作扎實到位。編制完成了《騰沖市水利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初稿)》,確定了水網(wǎng)規(guī)劃及實施意見,完善了三年滾動投資計劃、擬爭取專項建設基金三年滾動項目庫等綜合規(guī)劃。西沙河固東段河道治理前期工作已完成;馬鹿塘水庫、向陽水庫已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勘察設計單位,其中:馬鹿塘水庫已獲得了《初步設計》批復;放馬場水庫《初設報告》已完成評審,預計2017年1月底可獲批復;地盤關水庫《項目建議書》正在抓緊編制;大村、躍進、疊水河3座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通過市級評審,已報送省防辦備案,躍進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已進入重點項目庫;騰南中型灌區(qū)、重點集鎮(zhèn)集中式供水、伊洛瓦底江騰沖段河道治理等工程已完成可研并取得批復;騰沖大型灌區(qū)前期工作有序推進。
水生態(tài)文明建設實施成效顯著。水資源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率先建成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縣級水資源監(jiān)控平臺,一期項目已投入使用;完成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體制建設工作,保山市人民政府對我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定級為“優(yōu)秀”;按照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示范縣實施方案“四個率先”的要求,積極推進“六大體系”建設工作,考核體系、制度體系、監(jiān)控體系已經(jīng)初步形成;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zhí)行《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加大取水許可證年檢力度,嚴格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共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41個,驗收開發(fā)建設項目水保方案16個,對重點領域開發(fā)建設項目進行專項執(zhí)法檢查和抽查28次;在全省率先開展“全國水土保持生態(tài)文明綜合治理工程”創(chuàng)建活動,并于2016年12月26日通過國家水利部的評審。水政執(zhí)法工作力度空前,實行多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加大對水環(huán)境的整治,嚴厲打擊人為水土流失、河道非法采砂等行為;嚴格入河排污口的監(jiān)督管理,并制定方案、措施抓實“改水”、“清潔水源”工作。
水務改革工作進一步深化。按照“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的要求,以騰沖市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先行先試,抓實抓細了《騰沖市深化水利改革專項方案》的貫徹落實;6月8日,我市參加了全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交流會,在全省僅此兩個縣(市),改革成果得到了水利部、省水利廳的高度認可。全力抓好招商引資、融資及專項建設基金工作,3月13日,市人民政府與保山水投公司簽訂了《騰沖市重點水利項目合作協(xié)議》,下一步將在重點水利工程中推行PPP模式建設(擬申報放馬場水庫);今年來,配合水投公司共完成融資91300萬元,其中:選準包裝項目,共爭取到國家專項建設基金11300萬元;拓寬融資渠道,多條腿走路,“以16騰沖供水債”發(fā)行收益?zhèn)?span lang="EN-US">60000萬元,是全省第一支發(fā)行的項目收益?zhèn)慌c銀行貸款融資20000萬元。
水旱災害防范能力和安全生產能力顯著提高。堅持把防汛抗旱減災工作作為水務部門首要工作來抓。多方籌資,以項目支持為重,積極發(fā)動籌資投勞開展水毀修復,投資1409.27萬元,完成修復堤防10.57km、取水壩29座、閘涵3座,完成河道清障38.82km,進一步完善了縣、鄉(xiāng)兩級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做好防汛物資準備和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加強應急演練工作,為防汛搶險救災提供應急保障。汛前、汛中通過加強安全檢查和10次專項檢查、排查,出現(xiàn)的問題均已整改落實到位。嚴肅了防汛期間的工作紀律,強化汛期值班留守及信息報送工作。充分利用建成的山洪災害防治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做好防范應急工作,有效降低災害損失。
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黨政同責、違責問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水務系統(tǒng)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活動,積極參與各級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先后到各鄉(xiāng)鎮(zhèn)、水利重點項目開展安全檢查工作42次,參加市上組織的全局性安全生產宣傳日和科技周宣傳5次,匯同市各級單位開展安全檢查工作12次,轉發(fā)、下發(fā)工作通知42份,上報各級相關單位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匯報材料64份。
黨的建設亮點紛呈,思想政治基礎進一步夯實。建立臨時黨小組,充分利用微信、qq等媒體拓展和延伸黨員教育的主陣地。先后組織黨員示范崗、黨建示范點創(chuàng)建、評星授旗、黨員積分制管理等豐富多彩的活動,以活動的開展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以工作的成效檢驗活動開展的效果。組織黨員干部參觀了“三個產業(yè)發(fā)展基地”和“三個萬畝工程”,親身感受各地跨越發(fā)展的建設成就;到紅色教育基地善洲林場進行黨性教育,多次組織黨員干部開展“重溫入黨誓詞、增強黨員意識”主題黨日活動,使黨員干部重新經(jīng)受黨的洗禮,接受黨性再教育。
嚴格落實組織生活會和“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制度和有關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guī)定。把脫貧攻堅與推進黨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落實《民情民意雙向反饋督辦機制》,走訪貧困戶754戶,給予四個掛鉤村72.1萬元的幫扶資金和物資,積極為掛鉤村脫貧致富、出謀劃策和協(xié)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產業(yè)發(fā)展項目,幫助勘測設計壩頭、水庫、溝渠等。黨建工作著眼于服務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從加強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抓起,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勤政廉政,為全市水務工作改革發(fā)展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落實廉政責任體系,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局黨委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努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新常態(tài),從強化責任意識,抓好黨紀執(zhí)行、抓好制度建設、抓好班子自身建設,著力踐行“四種形態(tài)”等方面不斷強化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主體責任意識。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各部門齊抓共管,每年都進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進工作落實。今年以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本單位存在頂風違紀,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三位領導和兩名職工給予嚴肅處理,對負有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的領導給予責任追究。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六條禁令”精神,在水務系統(tǒng)認真開展了“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活動,壓縮會議19.2%,精簡文件簡報29%,“三公”經(jīng)費下降10.62%。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公車使用更加規(guī)范。審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完成了項目審計3個。政務公開不斷深入,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水務信息87條。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7個。即騰沖市水務局局機關、騰沖市水務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騰沖市水務局水資源管理中心、騰沖市水務局甘露寺水庫管理所、騰沖市水務局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騰沖市大坡水庫管理所。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132人。其中:行政編制28人(含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yè)編制10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9人(含行政工勤人員5人),事業(yè)人員9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3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2人,即騰沖市水務局局機關34人、騰沖市水務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24人、騰沖市水務局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2人、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12人,(退休人員退休費從2016年12月份由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
實有車輛編制9輛,在編實有車輛7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136,904,384.7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904,384.78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jīng)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153,864,709.23元對比減16,960,324.45元,主要原因:(一)“十三五”期間,中央水利投資主要用于保重點、保規(guī)模,中央投資確保的全國172項重點水利工程中,云南僅有10件,騰沖除跨界河流正在申報外,其它項目均不在此范圍內;中型及以下規(guī)模的工程,將主要以省、市、縣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為主。(二)“十三五”期間,水利投資規(guī)模不減,但投資來源從財政投入為主轉向以融資貸款為主。如:人飲安全工程中央補助將減少到“十二五”投入的1/8,解決農村人飲困難的責任主體為縣級,主要靠基金、融資貸款解決。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144,529,729.5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4,676.32元,占總支出的13.81%;項目支出124,575,053.22元,占總支出的86.19%;上繳上級支出、經(jīng)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162,027,315.86元對比減17,497,586.32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各級財政對水利項目有所減少,即2016年水利項目投資來源從財政投入為主轉向以融資貸款為主。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騰沖市水務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9,954,676.32元。與上年16,268,186.86元對比增3,686,489.46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jīng)費2016年根據(jù)國家政策,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有所調增;二是日常公用經(jīng)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減少原因是因為各級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接待工作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化、制度化,接待開支從嚴、從儉的原則,接待費用有所減少;2016年10月份公務車輛改革,減少2輛公務用車的運行維護費;同時水務局進一步壓縮辦公經(jīng)費,提高辦公效率,日常公用費有所減少,三是日常公用經(jīng)費(其他資本性支出)增加,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用水資源成本核算支付侍郎壩水庫、馬鹿塘水庫等水源工程、水利三百工程等農田水利工程缺口資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32%;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占基本支出的34.68%。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騰沖市水務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保障完成各項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務等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jīng)費支出124,575,053.22元。與上年145,759,129.00元對比減少21,184,075.78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各級財政對水利項目有所減少,即2016年水利項目投資來源從財政投入為主轉向以融資貸款為主。2016年具體項目支出情況:南底河官家灣段、龍江小江橋頭至界頭段治理等河道治理工程支出10,830,000.00元;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支出3,300,000.00元;花園水庫、大坡水庫、小地方水庫、后排河水庫工程建設等水源工程建設支出44,705,635.47元;地盤關水庫、放馬場水庫工程等水利前期相關支出5,029,590.84元;國家水土保持生態(tài)文明綜合治理、和順生態(tài)清潔小流域建設項目等水土保持項目支出6,845,826.91元;防汛抗旱支出3,021,000.00元;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大營農田水利整村推進項目、高效節(jié)水灌溉建設項目、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yǎng)護等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支出40,850,000.00元;水資源監(jiān)控能力建設、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示范縣建設、水生態(tài)文明試點示范建設等水資源費項目支出9,980,000.00元;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產權證制作經(jīng)費、“愛心水窖”產權證書制作經(jīng)費1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4,529,729.5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158,947,315.86元對比減少14,417,586.32元,主要原是2016年各級財政對水利項目有所減少,即2016年水利項目投資來源從財政投入為主轉向以融資貸款為主。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457,337.2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補助、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和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637,193.21元; 事業(yè)單位離退休1,684,497.66元;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116,402.20元;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19,244.16元。
2.農林水支出141,072,392.31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7.61%。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完成各項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務而支出的各項經(jīng)費。其中:
1.行政運行4,742,540.16元;
2.水利工程建設61,153,525.81元;
3 .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4,274,096.68元;
4.水利前期工作911,700.50元;
5.水土保持6,845,826.91元;
6.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907,842.79元;
7.防汛2,921,000.00元;
8.抗旱100,000.00元;
9.農田水利40,886,331.31元;
10.水利技術推廣5,329,114.11元;
11.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9,383,486.04元;
12.農村人畜飲水1,803,000.00元;
13.其他水利支出1,813,928.00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12,150.00元,支出決算為484,995.51元,完成預算的68.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49,093.51元,完成預算的57.7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35,902.00元,完成預算的83.98%。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部門履行節(jié)約的結果。
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shù)比2015年減少112,359.68元,下降18.8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85,048.35元,下降34.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27,311.33元,下降10.38%。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車輛運行費用及公務接待相對減少。車輛運行費用減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10月份公務車輛改革,減少2輛公務用車的運行維護費。接待費減少主要是公務接待工作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化、制度化,全體干部職工在日常接待工作中,嚴格按照接待開支從嚴、從儉的原則,自覺遵守相關規(guī)定的結果,接待費主要用于接待各級業(yè)務部門對我局的各項工作的檢查、指導、督察、調研等支出。
(二)“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9,093.51元,占51.36%;公務接待費支出235,902.00元,占48.6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9,093.51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49,093.51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9輛。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完成各項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35,902.0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235,9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3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級業(yè)務部門對我局的各項工作的檢查、指導、督察、調研等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騰沖市水務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6,920,450.09元(行政單位3,751,061.50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3,169,388.59元),與上年5,755,595.31元對比增1,164,854.78元,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經(jīng)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減少原因是因為各級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接待工作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化、制度化,接待開支從嚴、從儉的原則,接待費用有所減少;2016年10月份公務車輛改革,減少2輛公務用車的運行維護費;同時水務局進一步壓縮辦公經(jīng)費,提高辦公效率,日常公用費有所減少,二是日常公用經(jīng)費(其他資本性支出)增加,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用水資源非稅收入成本核算支付侍郎壩水庫、馬鹿塘水庫等水源工程、水利三百工程等農田水利工程缺口資金。部門機關運行經(jīng)費主要用于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基本支出,即日常公用經(jīng)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日常公用經(jīng)費(其他資本性支出)。相關使用情況,詳見附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jīng)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