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33-1-06_C/2017-0906002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水務局 |
公開目錄 | 財政預決算 | 發(fā)布日期 | 2017-08-25 17: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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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負責水庫樞紐工程和南干渠、中干渠、北干渠以及老河道四條主干渠的安全運行及日常維護管理;科學調度,確保水庫下游防洪安全運行;充分發(fā)揮工程應有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認真做好大壩安全監(jiān)測、水情測報和水文觀測記錄,保護水庫水質清潔衛(wèi)生,確保水庫工程設施安全運行;保護水源林,控制和預防水庫徑流區(qū)的水土流失;核實灌區(qū)面積,建立用水臺賬,收繳水費、搞好多種經營,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加大《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協(xié)助查處轄區(qū)內的涉水違法案件。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年初組織了對南干渠、中、北干渠、老河道及灌區(qū)各相關渠系的春修和清淤除障工作。組織群眾投工1000余人次。保證了各渠系的安全暢通。1—5月對灌區(qū)各渠系完成了26.84萬元的水費治理工程,保證了灌區(qū)供水的正常運行和對防洪度汛的要求。5月18日-8月8日在管理處全體干部職工及固東、馬站黨委的大力支持下圓滿完成了大春栽插供水任務。9月至10月上旬,深入各灌區(qū)與村社干部溝通準備水費糧征收前期工作:核實面積、填制清冊、水費征收宣傳、填發(fā)水費通知單;10月中旬至11月份開始配合各糧管所進行水費征收工作;12月份進行水費催收催繳。
完成了塘子壩水庫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供蓄水任務。目前塘子壩蓄水124萬m3,達到多年來歷史新高。本年度參與協(xié)調塘子壩水庫供蓄水會議共計10次,參與組織成立了塘子壩水庫確權劃界協(xié)調工作領導小組。完成了下一年度塘子壩水庫維修養(yǎng)護工程規(guī)劃。順利通過了小型水庫考核。根據(jù)與固東糧貿公司簽訂代收水費糧手續(xù)費協(xié)議,付給手續(xù)費1.04萬元。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即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為事業(yè)單位。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5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yè)編制25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yè)人員2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1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2人(退休人員退休費于2016年12月由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度收入合計2,598,813.6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98,813.68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2,232,503.19元對比增加366,310.49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根據(jù)國家政策,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有所調增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度支出合計2,598,813.68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813.68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元,占總支出的0%;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2,335,769.99元對比增加263,043.69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根據(jù)國家政策,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有所調增;納入財政預算的非稅收入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2,598,813.68元。與上年2,335,769.99元對比263,043.69元, 元對比增加263,043.69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根據(jù)國家政策,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有所調增;納入財政預算的非稅收入減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9%;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8.01%。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0元。與上年0元對比無增減。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98,81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2,335,769.99元對比增加263,043.69元, 主要原因為2016年根據(jù)國家政策,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有所調增;2016年水庫維修養(yǎng)護經費比2015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543,393.28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0.91%。主要用于事業(yè)單位離退休補助、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中: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離退休513,575.60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19,810.00元;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10,007.68元。
2.農林水支出2,055,420.4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09%。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而支出的各項經費。其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1,979,292.40元;其他水利支出76,128.00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8,750.00元,支出決算為29,998.00元,完成預算的51.0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5,695.00元,完成預算的14.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4,303.00元,完成預算的121.52%。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厲行節(jié)約減少開支。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shù)比2015年減少29,465.33元,下降49.5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17,037.00元,下降74.9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2,428.33元,下降33.84%。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工作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化、制度化,全體干部職工在日常接待工作中,嚴格按照接待開支從嚴、從儉的原則,自覺遵守相關規(guī)定的結果。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95.00元,占18.98%;公務接待費支出24,303.00元,占81.0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個,累計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95.0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5,695.0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開展水庫、渠道管理及日常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4,303.0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24,3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庫日常工作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騰沖市大河水庫管理處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68,174.43元,與上年210,495.69元對比增加257,678.74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度水庫干支渠維修養(yǎng)護經費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和其他資本性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