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103-5-04_B/2018-0622067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稅務局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發(fā)布日期 | 2018-02-27 08:4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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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市政府辦《關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騰沖市國家稅務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工作規(guī)程(修訂)》撰寫年度報告,該報告主要包括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騰沖市國稅局在政府網(wǎng)站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及存在問題與改進措施等方面內(nèi)容。騰沖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0875-5184577。
一、概述
2017年,在騰沖市委、市政府和保山市國稅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結合騰沖國稅工作實際,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著力保障好人民群眾對稅收的知情權,著力加強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需求,著力推進稅收管理事項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績。我局作為云南省國稅局和騰沖市人民政府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雙試點”單位,積極承擔試點任務,及時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職責,保證了試點工作有條不紊的推進。自去年10月中旬開展試點工作以來,在市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保山市國稅局和云南省標準化研究院的領導和精心指導下,我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合市地稅局完成了《稅收管理事項公開信息分類與目錄》和《稅收管理事項公開規(guī)范》的編制工作,為下一步標準化規(guī)范化公開政務信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
2017年,我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采取網(wǎng)上公開為主渠道,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6條,詳見附表。
1.政府公報公開情況。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在騰沖市政府公報主動公開信息0條。
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情況。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在騰沖市政府網(wǎng)站主動公開信息62條。
3.政務微博公開情況。我局未設置政務微博。
4.政務微信公開情況。在騰沖國稅微信平臺公開信息54條。
5.其他方式公開情況。通過辦稅服務廳LED電子顯示屏和公告欄公布稅收政策120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及數(shù)量
2017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機構職能類、政策與規(guī)范性文件類、規(guī)劃計劃類、行政許可類和工作動態(tài)。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開政府信息236條。
(三)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政策解讀數(shù)量
2017年度,通過政務網(wǎng)站發(fā)起民意征集活動3次,接群眾納稅咨詢4次。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解讀稅收政策,群眾均表示滿意。
(四)政務輿情處置回應情況
2017年度,我局未發(fā)生過政務輿情。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我局沒有發(fā)生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站、電子郵件、傳真、信函和口頭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度,我局無任何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fā)的申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雖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少數(shù)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還認識不足。二是從事專(兼)職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人員業(yè)務不夠熟練,有待加強。三是信息公開的時效性還有待加強。四是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五是基層政務信息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
2018年,我局將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guī)程(修訂)》,按照保山市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爭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的成績。
一是加強學習。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自我學習,積極開展內(nèi)部培訓和送外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和思想意識、責任意識。二是加強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按規(guī)定應公開的政務信息,保障廣大群眾和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認真梳理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工作制度,查缺補漏,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辦法,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水平。四是拓寬公開形式。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做好政務信息發(fā)布的同時,積極運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助力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擴大政務公開范圍和影響力,多途徑保障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和參與政務。五是積極采取多項措施加大稅收管理事項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力度,確保8月底按時限、高標準、高質(zhì)量完成上級局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試點工作任務。
附件:騰沖市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