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57980321-5-30/2016-0825006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和順古鎮(zhèn)保護管理局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fā)布日期 | 2018-06-04 09:05:26 |
文號 | 瀏覽量 |
|
|
|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開前,按照公開程序進行預先保密審查。 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原則:“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未經審查的信息不得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未確定的,視為同意公開。 四、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的程序:擬訂公開的信息;單位分管領導審核;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簽發(fā)。需報上級批準的,經批準后予以公開。 五、對應當公開而不公開和審查不嚴、公開內容失真以及出現(xiàn)泄密等問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