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31-5-/2020-0717122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 |
公開目錄 | 公共服務 | 發(fā)布日期 | 2020-07-17 16:46:08 |
文號 | 瀏覽量 |
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服務指南
一、范圍
本指南規(guī)定了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審批行政許可業(yè)務的受理范圍、受理地點、辦理依據(jù)、實施機關、辦件類型、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審批收費、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辦理流程、法律救濟等內(nèi)容。
本指南適用于本市行政許可事項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審批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三、受理范圍
本行政許可適用于騰沖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單位、組織和個人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的行政許可申請。
四、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4日國務院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 農(nóng)用地轉(zhuǎn)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jīng)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向建設單位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五、實施機關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
六、審批條件
(一)本審批事項準予批準的條件:
1.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符合法定條件;
2.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3.土地權屬清楚無爭議。
(二)本審批事項不予批準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
七、審批數(shù)量
無限制。
八、受理地點和辦事窗口
受理地點: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事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窗口
辦公時間: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工作日)
乘車方式:可乘坐公交車或出租車到達
九、申請材料
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許可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提交材
料名稱
|
原件
/
復印件
|
紙質(zhì)/電子文檔
|
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其他要求
|
1
|
建設用地單位用地申請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2
|
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知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3
|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批復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知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4
|
城鎮(zhèn)分批次農(nóng)用地轉(zhuǎn)用、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或其他土地來源的合法證明材料)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5
|
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6
|
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平面布置圖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7
|
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宗地圖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8
|
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的規(guī)劃審核意見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
原件
|
紙質(zhì)
|
1
|
A4紙
|
|
十、審批時限
申請時限:無
受理時限:材料齊全當日受理
法定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十一、審批收費及依據(jù)
本行政審批事項不收費。
十二、咨詢
(一)咨詢方式
l.窗口咨詢。地址: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窗口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875-5183593
(二)咨詢回復
當面回復。
十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請的實施機關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耕保利用股)。提交時間工作日上午8:00時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受理。
1.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的補正材料通知書。
2.不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一形式,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后,仍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和形式的,不受理,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5個工作日退還所提交材料
(三)辦理進程查詢
查詢電話:0875-5182984
(四)審批結果及送達方式
1.審批結果: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2.送達方式:直接領取,領取地址:騰沖市上綺羅社區(qū)郵電小區(qū)196號(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耕保利用股)
十四、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權利
1.投訴。
投訴地址:騰沖市上綺羅社區(qū)郵電小區(qū)196號(騰沖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投訴電話: 0875-5182486
投訴網(wǎng)址: 騰沖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wǎng)站
2.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如不服《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可自收到《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騰沖市人民政府或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nèi)直接向騰沖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申請人的義務
1.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
十五、文書表單及辦事指南下載
下載地址:騰沖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wǎng)站
直接領取:受理窗口
十六、辦事流程示意圖
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許可辦事流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