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48-9/20240318-00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商務局 |
公開目錄 | 國內貿易 | 發(fā)布日期 | 2024-03-18 10: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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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商務廳關于申報2024年省級促消費活動項目的通知
騰沖市商務局
2024年3月18日
聯(lián)系人:李自生,聯(lián)系電話:0875-5187699。
附件:
各州、市商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充分激發(fā)各領域促進消費增長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消費從疫后恢復轉向持續(xù)擴大,更好發(fā)揮消費對全省經濟發(fā)展的基礎性作用,省商務廳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省級促消費活動,現(xiàn)將項目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組織全省批零住餐企業(yè)(單位)圍繞傳統(tǒng)消費和綠色消費、健康消費、數(shù)字消費等新型消費開展促消費競賽;
(二)舉辦2024年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
(三)支持云南省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瑞麗市、景洪市、騰沖市)開展重點促消費活動。
二、支持對象
促消費競賽的支持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企業(yè)、個體、產業(yè)活動單位;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的支持對象為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行業(yè)協(xié)會等。
三、支持方式及標準
(一)促消費競賽。對2024年3-6月累計零售額同比增量達3300萬元以上(含3300萬元)且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企業(yè)(單位),根據(jù)全省排名情況擇優(yōu)確定支持名單,按增量的0.15%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根據(jù)驗收認定的項目實施主體投入且符合支持內容的實際發(fā)生金額給予承辦主體補助,包括場地租賃、現(xiàn)場搭建、設備租賃、宣傳推廣等直接投入活動保障的費用,不包括折扣、滿減、線上傭金、購買流量等支出。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承辦消費中心城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的補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承辦口岸特色消費城市(瑞麗市、景洪市、騰沖市)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的補助資金不超過10萬元。
四、項目實施期限
促消費競賽項目實施期限為2024年3月至6月;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項目實施期限為2024年6月至9月。
五、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在云南省內依法登記,申報項目實施地在云南省內。同一申報主體本年度內已享受過省級促消費活動資金扶持的,不得重復申報。同一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申報主體需規(guī)范經營、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近三年來無嚴重失信行為、無失信記錄、無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
3.申報主體應承諾提交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對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企業(yè)(單位)不予支持,并視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4.除以上條件外,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的申報單位還需具備相應的商貿流通企業(yè)組織動員能力、媒體協(xié)調能力、活動啟動儀式承辦能力、安全生產保障處置能力等。
(二)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順序裝訂成冊,加蓋企業(yè)公章,電子版通過“陽光云財一網(wǎng)通”提交,紙質版報屬地州市商務局。具體要求如下:
1.促消費競賽
申請表;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yè)承諾書;企業(yè)財務報表或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復印件;“信用中國”信用信息報告;企業(yè)(單位)繳稅證明;能夠證明零售數(shù)據(jù)真實性的其他憑證資料。
2.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
申請表;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等注冊登記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yè)承諾書;“信用中國”信用信息報告;企業(yè)(單位)繳稅證明;活動基本情況;活動實施方案或執(zhí)行方案;活動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過往舉辦促消費活動的典型案例材料等。
(三)申報方式
所有項目均通過“陽光云財一網(wǎng)通”申報,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州市商務局組織企業(yè)(單位)申報并審核。
(四)申報時間
促消費競賽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25日前;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4月10日前。
六、項目審核及組織實施
(一)促消費競賽
1.州市審核。各州市商務局負責對企業(yè)(單位)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合規(guī)性等進行審核,并充分征求州市統(tǒng)計、稅務、市場監(jiān)管、應急、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相關部門意見,將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單位)行文報送,并附審核匯總表(附件3)。
2.省級復審。省商務廳組織復審,對數(shù)據(jù)進行核驗。
3.企業(yè)公示及資金撥付。擬支持企業(yè)(單位)在“陽光云財一網(wǎng)通”平臺進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資金。
(二)承辦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
1.州市審核。各州市商務局對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合規(guī)性等進行審核,并充分征求州市統(tǒng)計、稅務、市場監(jiān)管、應急、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相關部門意見,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行文報送。
2.省級復審。省商務廳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打分,按程序評選擬支持項目實施單位。
3.項目公示及實施。擬支持項目經“陽光云財一網(wǎng)通”平臺公示無異議后,省商務廳向相關州市下達項目及績效目標,其中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的促消費活動項目由州市商務局組織承辦主體實施。
4.項目驗收及資金撥付。項目實施完畢,省商務廳組織第三方機構驗收。項目實施主體應按要求提供相應臺賬和資料。驗收通過后,按程序撥付資金。
七、其他事宜
(一)各州市商務局要高度重視,強化省級促消費活動宣傳與解讀,廣泛動員轄區(qū)內企業(yè)(單位)加大促消費活動力度,積極爭取申報項目,嚴格網(wǎng)上平臺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申報單位填報項目申報材料不得缺項漏填,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通知由云南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附件:
1.2024年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項目補助資金申請表
云南省商務廳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2024年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
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項目
補助資金申請表
申請單位(蓋章):
一、單位基本情況 | |||||||
單位名稱 | 所屬行業(yè) | 單位性質 | |||||
法定代表人 | 電話 | ||||||
項目聯(lián)系人 | 手機號碼及郵箱 | ||||||
單位地址 | 統(tǒng)一社會 信用代碼 | ||||||
開戶銀行名稱 | 銀行賬號 | ||||||
注冊資本 | |||||||
二、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項目起止時間 | ||||||
項目舉辦地點 | |||||||
三、申報補助金額 | 萬元 | ||||||
四、項目實施方案(簡要概述300字左右)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動時間;活動地點;總體思路;活動內容(需說明活動期間共組織的促消費活動場次及具體活動內容,可附文詳細說明);宣傳方案;安全生產預案等內容。 | |||||||
五、申報項目投資情況 | |||||||
投資額(費用額) | (不包括折扣、滿減、線上傭金、購買流量等支出。) | ||||||
資金來源 (本次申請的支持資金不能列入資金來源) | 自籌 | ||||||
銀行貸款 | |||||||
其他 | |||||||
合計 | |||||||
六、申請承諾 | 我單位自愿申報“2024年云南省彩云購物節(jié)/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地區(qū)促消費活動”項目補助,鄭重承諾: 一、按照規(guī)定申報材料,并對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數(shù)據(jù)、圖片、合同、憑證及證明材料等)的真實性負責。 二、本單位達到項目資金申報條件。如弄虛作假、惡意騙取財政補助資金,一經查實立即退回補助資金,3年內不得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涉嫌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誠信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近3年未發(fā)生偷逃稅、拖欠職工工資及欠繳社會保險費、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特大環(huán)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行為。 四、本單位按相關要求,強化安全生產企業(yè)主體責任,制定項目活動安全生產預案,組織必要的人員及力量,嚴防哄搶、踩踏等惡性事故發(fā)生,自覺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于活動全過程。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我單位愿承擔一切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項目績效目標表 | ||||
項目名稱 | ||||
資金情況 | 金額 | 萬元 | ||
總體目標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產出指標 | 數(shù)量指標 | |||
質量指標 | ||||
時效指標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