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認真落實責任,完善適齡兒童輟學數(shù)據(jù)核查、嚴格落實復學、保學工作。民政辦加大對困難孩子的救助力度,不讓他們因學致貧。勞保所加大對未成年人務工的整治力度,禁止任何單位使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