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6083-3-12_A/2018-0129001 | 發(fā)布機構 | 騰沖市猴橋鎮(zhèn) |
公開目錄 | 鄉(xiāng)鎮(zhèn)信息 | 發(fā)布日期 | 2017-03-30 21: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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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橋鎮(zhèn)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jù)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做好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工作的通知》(云組通〔2017〕19號)、騰沖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做好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從今年開始,到2018年3月前,力爭實現(xiàn)所有村民小組均有可供使用的活動場所。根據(jù)前期摸底情況,全鎮(zhèn)需集中力量建設村民小組活動場所42個,各社區(qū)建設任務見附表。2017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建設任務的50%,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設任務。
二、建設原則
(一)統(tǒng)一規(guī)劃、分步實施。要全面摸清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情況,精準掌握已有活動場所現(xiàn)狀和使用情況,合理布局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點,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分步實施、先易后難、全面建設的思路,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建設。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因地制宜組織實施,不搞“一刀切”。已設立黨支部的村民小組,原則上每個黨支部建設1個;多個黨支部同屬1個自然村,且相互距離較近的,可根據(jù)實際共建共用;村委會所在地村民小組與村級活動場所共用,不再建設;村民小組已有公共文化廣場或其他活動場地,且能滿足黨員群眾正常活動需求的,不再重復建設。列入易地搬遷的村民小組,將活動場所納入項目規(guī)劃建設,不再單獨建設。
(三)整合資源、統(tǒng)籌建設。要采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特別是要注重整合現(xiàn)有活動場所、閑置校舍、村組公房等,通過翻新、擴建、修繕供村民小組使用,有條件的地方可與紅白喜事辦理中心、居家養(yǎng)老服務中心、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統(tǒng)籌建設,避免重復浪費。
(四)應建盡建、有效覆蓋。要堅持實事求是,精準確定建設數(shù)量,合理布局建設項目,充分考慮功能覆蓋,既不能盲目鋪攤子,更不能弄虛作假,要量力而行,應建盡建。有條件的地方,要采取共建共用或單獨建設等方式,積極推進沒有設立黨支部的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努力滿足基層黨員群眾需求。
三、建設要求
(一)建設內容。活動場所應堅持規(guī)模適當、功能優(yōu)先、經濟適用,每個活動場所需建設1間不低于70平方米的活動室,配套活動廣場、公共廁所、牌匾標識、旗桿國旗、黨旗黨徽、電教設備、桌椅板凳、培訓資料、大喇叭等必要附屬設施,有條件的地方,要統(tǒng)籌考慮建設公用廚房。
(二)規(guī)劃設計。建筑設計要符合相關抗震要求,建筑面積切忌貪大求洋,外觀要與當?shù)孛窬咏ㄖ⒚褡逦幕鄥f(xié)調,充分體現(xiàn)黨的元素。新建的,按照《全市村民小組活動場所設計方案》進行,建筑面積可調整。翻新、擴建和修繕的,在外觀上,盡量圍繞《全市村民小組活動場所設計方案》設計風格進行。
(三)選址要求。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及建設規(guī)劃要求,一般應選擇在地質安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眾、易于疏散的地方,并避讓優(yōu)質耕地和地質災害隱患區(qū)域。選址要充分考慮未來需要,占地面積一般應不低于600平方米。
(四)程序、驗收要求。由鎮(zhèn)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領導小組進行初驗,在符合項目建設基本程序前提下,簡化相關手續(xù)。每個活動場所建設結束后,并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
四、建設資金籌措
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資金采取“騰沖市級補助一點、項目整合一點、掛包部門幫扶和社會捐贈一點、鎮(zhèn)村自籌一點、群眾投工投勞一點”的方式籌集。積極整合美麗鎮(zhèn)村建設、脫貧攻堅、“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項目資金,以及宣傳、民政、教育、科技、文化、移民等部門項目資金,統(tǒng)籌推進活動場所建設。各黨總支部和村民小組要積極組織群眾投工投勞,動員本村致富帶頭人、群眾積極參與建設,群策群力做好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
五、相關要求
(一)認真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各黨總支部對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負總責,是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的責任主體,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把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親自布置、親自研究、親自協(xié)調,親自推進。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情況,作為黨總支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年底向鎮(zhèn)黨委述職,并進行評議考核。
(二)鎮(zhèn)直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由組織辦、財政所、國土所、項目辦、農經站等部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統(tǒng)籌推進建設。根據(jù)工作需要,抽調項目組成員單位人員配合開展工作。各掛鉤社區(qū)班子成員要立足本職強化指導、主動作為、積極支持、密切配合,保障建設順利進行。
(三)加強工程質量和資金監(jiān)管。要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有關要求,規(guī)范資金撥付和監(jiān)管,加強工程質量監(jiān)督,做好痕跡檔案管理,注重發(fā)揮職能部門、專業(yè)人員、中介機構和基層黨員群眾的作用,加強全方位監(jiān)督,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工程質量過硬。項目實施過程中,嚴禁隨意更改建設點,以次充好、以舊充新;嚴禁強行集資、攤派等增加群眾負擔;嚴禁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擠占建設資金;嚴禁違反項目建設基本程序,私自承包或指定承建方;嚴禁隨意偷工減料、影響工程質量;嚴禁欺下瞞上,假報虛報瞞報情況,務必將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成為優(yōu)質工程、廉潔工程、示范工程。
(四)建立督查機制。鎮(zhèn)黨委將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加強對活動場所建設進展情況督查。每月收集1次建設進展情況、開展1次督查,每季度召開1次項目組會議,分析研究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同時,各社區(qū)要依托綜合服務平臺統(tǒng)一建立工作臺帳,實行掛圖作戰(zhàn),及時更新完善臺賬信息內容;項目組成員單位劃片包干督查,重點督促推進,確保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五)明確專人建立臺賬。各社區(qū)要及時成立活動場所建設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健全檔案臺賬,安排專人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和材料。請各社區(qū)于4月25日前上報領導小組名單及業(yè)務員信息。
附:猴橋鎮(zhèn)2017年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任務表
猴橋鎮(zhèn)2017年村民小組活動場所建設任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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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村(社區(qū))
| 任務數(shù)(個)
| 建設點名稱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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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興社區(qū)
| 7
| 馬房園活動場所、芭蕉林活動場所、新塘活動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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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箐口社區(qū)
| 3
| 河頭活動場所、大樹腳活動場所、麻力山活動場所
|
|
3
| 上街社區(qū)
| 3
| 李家寨活動場所、許家寨活動場所、 蒿子壩活動場所(易地扶貧搬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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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金家社區(qū)
| 1
| 大壩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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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下街社區(qū)
| 8
| 楊家田活動場所、郭家寨活動場所、草壩頭活動場所、街子活動場所、廟坡活動場所、腦嘎活動場所、 李家寨活動場所、隴甕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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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輪馬社區(qū)
| 10
| 偏坡寨活動場所、壕溝寨活動場所、小松坡活動場所、黃泥坡活動場所、鯽魚塘活動場所、麻力壩活動場所、三岔河活動場所、羊腸河活動場所、竇家寨活動場所、河頭活動場所(易地扶貧搬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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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膽扎社區(qū)
| 9
| 大寨活動場所、孫家壩活動場所、寨中活動場所、 背陰寨活動場所、小寨活動場所、楊家寨活動場所、 寨腳活動場所、寨頭活動場所、舊街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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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猴橋社區(qū)
| 1
| 竇家橋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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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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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橋鎮(zhèn)黨政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發(fā)